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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002652)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YZNMYZNM(SZ:002652)2025-08-21 09:17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