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发(6032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松发陶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依法行使股东职权,促使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的有 关规定规范其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和/或 信用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外汇及商品等衍生交 易、履约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担保方式。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与借款有关的主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