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能科(002322)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 |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 | | 定本章程。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 | | 号,邮政编码:315806。 22 | 曹娥江路 号,邮政编码:315806。 22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 | | | 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 | | 代表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