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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 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 司、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 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