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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30005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DINGLICOMMDINGLICOMM(SZ:300050)2025-08-21 10:18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 声明并说明理由。 (一)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