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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3000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DINGLICOMMDINGLICOMM(SZ:300050)2025-08-21 10:18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指 引》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具备 任职能力的相关证明,包括: 第一条 为促进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 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珠海世纪 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由董事会秘书管理的董事会办公室,聘任一名证券 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 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