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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300050) -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8月)
DINGLICOMMDINGLICOMM(SZ:300050)2025-08-21 10:18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条 例。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