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6050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 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三)最近 3 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 1 页 共 4 页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指定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信 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