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纵横股份(688070)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Chengdu JOUAVChengdu JOUAV(SH:688070)2025-08-21 10:33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 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成都纵横自动化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 票方式。即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 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 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 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照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人数和构成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上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并适用本实施细则。公司股东会仅选举或更换一名非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