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微力(301050) -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特制定本 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行审慎判断是否存在规定 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 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应 当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