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微力(30105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三) 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四) 坚持权利与责任相对称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据、执行有效、责任明确;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在扩大经营规模, 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新设公司或与他人 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收购股权、兼并等对外投资行为。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不 包括证券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 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五) 坚持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防范各种风险,包括母 子公司之间的风险隔离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