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300752) -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的适用情形 第五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 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 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