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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利科技(30075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LONGLILONGLI(SZ:300752)2025-08-21 10:49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本 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