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3007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