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301035)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 |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 --- | --- | |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 |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 | 批准的其他方式。 | 其他方式。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 |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 | 励; | 励; |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 |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