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301035)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 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汇管理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 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及防范汇率或利率 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同意, 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 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