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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301035) - 总裁工作细则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潍坊润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裁、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主 要管理职能做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和财务总监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 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总裁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实行总裁负责制,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总裁 1 名、副总 裁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除总裁外,其余各职位统称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裁提名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以上职位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聘连任。 第七条 由总裁决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与具体职责,以公司文件形式 予以明确。 第三章 总裁的任职条件 第八条 公司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1 (二)具有调动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