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300049) - 4、福瑞股份:董事会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 件成就;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实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