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300049) - 10、福瑞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的工作规程(2025.08)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的工作规程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的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建 设,夯实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基础,规范年报信息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充分发 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编制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内 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内蒙古福瑞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 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公司所属各部门、子公司及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