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3005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 | | 第四章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 第五章 监督及处罚 6 | | .. 第六章 附则 | 第一条 为规范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并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选聘。未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 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切实担负起信 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和保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