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医疗(30088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但不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 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