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医疗(30088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稳健医疗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应 当诚实守信,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者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