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医疗(30088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 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条件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 声誉良好,近五年在承担企业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 题和不良记录; (三)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 制度及健全的内部基础管理制度; (四) 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