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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000875)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规定(2025年8月)
JEPJEP(SZ:000875)2025-08-21 12:02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 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2025 年 8 月 20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 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 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 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但存在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