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30012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 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四条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 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做出公开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并 全面履行。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