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300120)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第五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督促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审计委员会会同审计部听取财务部对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审阅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 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 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六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完成审计后,审计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对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 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完善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订 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程的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