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30012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 关政策,遵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 和服务功能。 审计部不得置于公司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公司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行使职权,受法律和公司规章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和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等规范,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