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30012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保证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 1 -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 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