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30012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 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 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