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3001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8月)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广大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范。 第一章 董事行为规范 第一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及其所签署的《董事声明 及承诺书》。 第二条 董事应当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文件情况和资料的基础上,充 分考虑所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潜在影响)以及存在的风 险,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履行职责并对所议事项表示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