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000875)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 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的职责权限, 规范经理层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吉 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和 董事长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并根据需要设立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岗位,协助总经理工作。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2025 年 8 月 20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总工程 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