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68861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 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 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 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深圳惠泰医 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惠泰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