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603336) -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为规范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引导和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及相关工作,切 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 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信息,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1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