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603336) -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 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 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