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603336) -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利益,规范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 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应谨慎 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一)因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