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603336) -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权限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长远战 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委员任 职期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