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603336) -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机制, 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根据本细则的规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直接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