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30078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 规章以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