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000899)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加粗为本次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 督和核查工作。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 审计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 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