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30026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 司的管理, 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部分用语的含义: (一)"母公司":指公司,即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子公司":指公司依据我国境内法律法规和境外有关法律,独资或与 他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本制度依照持股比例及控制 与否将其划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三类企业,见下文所述。 (三)"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四)"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1、绝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 50%但低于 100%,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 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2、相对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