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300269)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三章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安全、经济、 便捷的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股东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 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需要进行网络投票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符合前款要求的 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