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3002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善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