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30026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为规范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三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 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