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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300269)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LiantronicsLiantronics(SZ:300269)2025-08-21 14:4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同时规范管理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长或总经 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 上。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