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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3002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LiantronicsLiantronics(SZ:300269)2025-08-21 14:4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 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 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 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