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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通(603577) -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HJTHJT(SH:603577)2025-08-22 08:0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 见。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 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八条 董事会拟讨论高级管理人员聘用事项的,董事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高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