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机电(3000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 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四川科新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