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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30009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kxjdkxjd(SZ:300092)2025-08-22 08:1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 息。 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 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 事过半数同意: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促进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治理,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