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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30009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kxjdkxjd(SZ:300092)2025-08-22 08:18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必要时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疑义, 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整改方案。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 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师")的从 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六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之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独立 董事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内部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经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协商后,正式确定年报的工作安排。 第 1 页 共 3 页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