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发(6032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 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 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 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为董事 会常设办事机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和任免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提升公司治理与运行质量,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履职程序,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享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职权,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